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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大科星创业基地,政府补贴不超过50%租金扶持创业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成经信财〔2015〕58号《关于开展2015年科技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

对企业租用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生产经营场地产生的费用,按照不超过50%的标准进行补助。成都市武侯区有大科星小企业基地等两家符合通知精神。

 

模板-附件7  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名单_.jpg

 

入驻企业需要按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申报:

(一)企业于2011年6月24日之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纳税。

(二)企业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三)企业符合科技型企业标准:2014年底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2014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四)企业入驻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见附件7),并在基地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六)企业该项费用未享受过国家、省、市、区县相关部门的补助支持。

大科星一站式服务中心将指导入驻企业按文件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首先,请各入驻企业提交资料,一站式服务专员将代企业送达武侯区经科局,经科局将按是否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做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认定。

其次,一站式服务中心将指导入驻企业填报《201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等附件。

然后,等待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科技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新的通知,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后立即申报。

最后,申报成功的入驻企业领取租金补助。

温馨提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企业将失去机会,因此提前做好准备是申报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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